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綠川學會組織章程

民國102年07月10日 草案

民國102年07月20日 第一版

民國104年01月25日 第二版

 

第一章         總則

第一條本會定名為「綠川學會」,以下簡稱本會。

第二條本會以協助民眾邁向療癒,進而能夠貼近真正的自我,為周遭的人群帶來幸福為宗旨。

第三條本會會址暫設於「台南市新營區綠川北街1274樓」。

第二章會員

第四條凡符合下列條件者均為本會會員:

一、認同本會宗旨,願意參與者。

二、會員:需要繳交年費600元,免費參加本會所有課程 

第五條本會會員之權利如下:

一、選舉權與被選舉權。

二、提案權及表決權。

三、參加本會各項活動之權利。

第六條本會會員之義務如下:

一、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案。

二、擔任本會推定之職務或指派之任務。

第三章組織

第七條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。

第八條本會置會長1人,由會員大會票選產生,任期二年,連選得連任。會長對外代表本會。

第九條

本會置總幹事1人,服務小組組長4人。

 

總幹事:統籌會務,協助會長發展學會。

 

公關組:負責本會宗旨、課程、活動之宣傳與對外事務聯絡。

 

課程組:負責本會各項課程安排與規劃。

 

會計組:負責本會各項支出與收入統合徵信。

 

活動組:負責本會會員聯誼活動之辦理。

第十條本會會長、總幹事、監事及各組組長,均為志工會員無給職。

第二章         職責

第十一條本會會員大會職權如下:

一、訂定及修改本會章程。

二、審議會務報告。

三、選舉會長。

四、其他與本會相關之重要事項。

第十二條本會會長之職權如下:

一、召開會員大會。

二、敦聘總幹事以及各組組長

三、向大會提報預算及決算。

四、辦理各項會務活動。

五、其他有關會務事項。

第五章會議

第十四條本會幹部會議與監事會一,每三個月召開一次。

第十五條本會會員大會,每年舉行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
第六章經費

第十六條本會經費來源如下:

一、年費:會員的年費。

二、課程收入:非會員參加本會課程,每堂需繳15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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