綠川學會組織章程
民國102年07月10日 草案
民國102年07月20日 第一版
民國104年01月25日 第二版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本會定名為「綠川學會」,以下簡稱本會。
第二條本會以協助民眾邁向療癒,進而能夠貼近真正的自我,為周遭的人群帶來幸福為宗旨。
第三條本會會址暫設於「台南市新營區綠川北街127號4樓」。
第二章會員
第四條凡符合下列條件者均為本會會員:
一、認同本會宗旨,願意參與者。
二、會員:需要繳交年費600元,免費參加本會所有課程。
第五條本會會員之權利如下:
一、選舉權與被選舉權。
二、提案權及表決權。
三、參加本會各項活動之權利。
第六條本會會員之義務如下:
一、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案。
二、擔任本會推定之職務或指派之任務。
第三章組織
第七條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。
第八條本會置會長1人,由會員大會票選產生,任期二年,連選得連任。會長對外代表本會。
第九條
本會置總幹事1人,服務小組組長4人。
總幹事:統籌會務,協助會長發展學會。
公關組:負責本會宗旨、課程、活動之宣傳與對外事務聯絡。
課程組:負責本會各項課程安排與規劃。
會計組:負責本會各項支出與收入統合徵信。
活動組:負責本會會員聯誼活動之辦理。
第十條本會會長、總幹事、監事及各組組長,均為志工會員無給職。
第二章 職責
第十一條本會會員大會職權如下:
一、訂定及修改本會章程。
二、審議會務報告。
三、選舉會長。
四、其他與本會相關之重要事項。
第十二條本會會長之職權如下:
一、召開會員大會。
二、敦聘總幹事以及各組組長
三、向大會提報預算及決算。
四、辦理各項會務活動。
五、其他有關會務事項。
第五章會議
第十四條本會幹部會議與監事會一,每三個月召開一次。
第十五條本會會員大會,每年舉行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第六章經費
第十六條本會經費來源如下:
一、年費:會員的年費。
二、課程收入:非會員參加本會課程,每堂需繳150元。